九华山风景区关于全面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厅发〔2019〕3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厅〔2019〕41号)的要求,九华山风景区全面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或断缴情况的且当年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申报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档案由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档案由社会保障局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证明)。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此次社会保险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安置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2.有安置单位的,如原单位存在,退役士兵将《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及申报材料提交至原单位;如原单位不存在,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一交到社会保障局。
安排工作后与原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其他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仍按上述渠道申请办理。
3.自谋职业或其他情况的,由退役士兵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安置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汇总提交到社会保障局。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咨询电话
九华山风景区设立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九华山风景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联系电话:0566-2833995(九华镇)
0566-2821975 (九华乡)
0566-2821818(社保局)
特此公告
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