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
根据《九华山风景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救助暂行办法》(九管〔2006〕80号),为实施2021年风景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救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
1、九华山籍当年入学的家庭特困的高中生、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给予资助。
(1)父母均已亡故,学生本人无特殊的经济收入来源;
(2)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另一方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因患重大疾病需长年医治;
(3)父母双方或一方因患重大疾病需长年医治,并已丧失劳动能力;
(4)父母双方均属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父母双方为下岗职工或失地农民,无固定收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者。
2、九华山籍在校高中生、大学生因家庭突发变故,致使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给予资助。
(1)父母双亡,学生本人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
(2)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患重大疾病需长年医治;
(3)父母双方或一方患重大疾病需长年医治。
3、其他特殊原因,致使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上学或继续完成学业者。
4、同一个申请资助对象,在同一学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只能申请一次资助基金。
二、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家庭贫困情况本科生每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4000元,专科生每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2000元,高中生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000元。
三、资助工作程序
1、申请:由申请资助对象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自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村(居)委会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申请,持本人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领取《九华山风景区困难学生资助基金受助申请表》,《申请表》填好后连同村委会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交给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按资助条件逐一核实后汇总填写《风景区2021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学生花名册》,8月20日前乡镇政府把申请材料(村委会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表)和《花名册》报风景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校学生因家庭突发变故申请资助的,根据村委会证明和个人申请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2、受理:教育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村委会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表、花名册)后逐一调查核实,核实后报资助办公室(教育、财政部门组成)集体审核研究确定资助人员名单,资助人员名单在学生所在地乡镇张榜公布一周时间,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助款。
3、资助款发放:由受助人或受助人父母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教育行政部门填写《九华山风景区特困学生资助基金领取名册》并领取。
四、受理审核安徽仁众教育基金会2021年大学生资助申请。
附件:1、九华山风景区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受助申请表;
2、九华山风景区2021年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学生花名册;
3、池教体助〔2021〕7号。
2021年6月10日
九华山风景区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受助申请表
申请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何校高中毕业
联系
电话
何年录取何高校、何专业
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年龄
职业
身体
状况
家庭年纯
收入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名称
1、村委会证明
2、个人申请
申请资助理由(详细说明家庭困难原因)
乡镇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经发处审核意见
公示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
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用黑色钢笔填写清楚;
2、此表正反两面印制,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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