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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003283595F/202408-00079 组配分类: 管委会内设机构
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企业 / 其他
名称: 文化旅游处 文号: 九秘〔2021〕65号 九秘〔2022〕71号 九秘〔2024〕4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28 08:55
废止日期:
文化旅游处
发布时间:2024-08-28 08:55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山文化、文物、保护、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全山旅游行业的规划、管理、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3.负责全山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及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4.负责全山广播影视行业监管工作。

5.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管委会文旅处内设3个职能科(局)室,均为副科级建制。

(一) 办公室

负责处机关日常运转和协调各科(局)工作关系,承担综合性文件的起草、会议组织、文秘、信息、党建、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机关财务等工作。

(二)文化综合科(文物局)

负责拟定风景区文化事业、文物工作、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对风景区文化、文物及新闻出版等市场综合执法和日常监管;负责筹划、指导、组织风景区日常群众文化和节假日文化活动,抓好文化民生工程组织实施、考核;负责风景区公共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等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风景区公共文化场所建设的监管和指导;负责文化产业项目的编制、申报、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参与组织文化项目审核、评价、验收等工作;协调组织开展风景区文化艺术、文物、新闻出版对外交流、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旅游管理科

负责拟订风景区旅游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监管工作;承担风景区旅游产业资源普查、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旅游统计等工作;指导、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等工作;组织实施旅游市场宣传、产品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九华山风景区旅游指挥调度中心(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负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统一调度、游客咨询服务及投诉受理等工作。

(二)九华山风景区文物管理所

负责开展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和国家、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工作;依法做好全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养维护、修缮工作;依法做好可移动文物的日常监管工作;扎实开展辖区内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征集等工作,研究革命文物价值内涵与保护传承体系,组织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和修缮工程;负责开展辖区内文物行政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依法打击文物犯罪。

(三)九华山风景区文化保护传承中心

1、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风景区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对外书画艺术交流,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和文艺演出,提高风景区群众精神文化和书画艺术水平。

2.负责收集、整理、研究风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3.负责免费向大众提供图书读物、资料查阅,以及图书数字化服务等。

4.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修复、陈列和研究。

5.完成管委会文化旅游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九华山风景区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内设4个科室。

1.办公室

负责九华山风景区文化保护传承中心日常运转和协调各部工作关系,承担综合性文件的起草、会议组织、文秘、信息、党建、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机关财务等工作。

2.群文部

负责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负责开展流动文化服务;负责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负责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负责收集、整理、申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传承人活动;负责履行画院相关职能,组织书画家、书画爱好者,加强与各地书画家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工作,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3.图书部
负责根据当地生活工作需要,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并进行科学的加工、管理和开发利用,建设和完善文献信息保障体系;负责开展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信息服务、读者辅导和用户培训等工作,提高当地百姓的信息意识和利用文献信息的技能;负责统筹、协调景区的文献信息工作;负责参加图书馆事业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的协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负责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负责加强图书馆的软件硬件建设,强化各项职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负责促进队伍稳定、培养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4.博物部
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负责对可移动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保证文物的安全;负责开展文化遗产研究和对外交流。

单位领导: 赵良贵  文化旅游处处长

办公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

邮政编码: 242809

联系电话: 0566-2822519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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