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九华山风景区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我要留言
- 查看留言列表
- 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规范风景区餐饮场所燃料安全使用行为,有效遏制餐饮场所燃料使用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景区生态环境。特制定《九华山风景区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话、电子信箱反馈相关意见。联系电话:0566-2832067,电子信箱:jhsyjglj@163.com;
二、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九华山风景区应急管理局(地址: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金融服务区应急管理局办公楼);
三、反馈时间截止2024年6月15日。
附件:1.九华山风景区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九华山风景区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表
九华山风景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九华山风景区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风景区餐饮场所燃料安全使用行为,有效遏制餐饮场所燃料使用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景区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九华山风景区名胜区管理条例》、《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餐饮场所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经营活动,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服务场所。包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地等设立的食堂。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九华山风景区行政区域内餐饮场所使用燃料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对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餐饮场所使用燃料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风景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负责辖区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统一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内食堂使用燃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职责做好本区域内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工作。
第五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省、市燃料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保障使用燃料的安全和环保,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餐饮场所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燃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醇基燃料等液体燃料。餐饮场所推广使用节能炉具、无烟炉具。
第七条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是餐饮场所燃料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本单位建立并落实燃料设施管理及燃料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保证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第八条 餐饮场所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燃料(含燃气),使用燃料应规范安装相应型号报警和切断装置。
第九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由风景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风景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
关于《九华山风景区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在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景区经济发展迅速,景区餐饮行业蓬勃发展,餐饮场所(企业)数量增多,对餐饮场所(企业)安全、环保等方面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段时期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餐饮场所燃气或燃料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一餐馆在“气改油”过程中,因动火不规范发生严重爆燃事故,导致17人死亡、3人受伤;2022年7月19日,四川省康定市一餐馆因操作人员在加注醇基燃料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醇基燃料泄漏造成火灾;去年8月全国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启动,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攻坚行动,专门针对城镇燃气领域开展全面整治提升工作,风景区制定了工作方案,其中醇基燃料等液体燃料专项整治因为其涉及面广,与民生联系紧密,而国家、省、市尚未出台醇基燃料等液体燃料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一直是餐饮场所使用燃料整治工作的难点。在此背景下,我局认真研究,拟定了《九华山风景区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4、《九华山风景区名胜区管理条例》
5、《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对风景区餐饮场所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现状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研判,参考其他地方(安徽马鞍山、江西高安市、宁夏固原市)相关经验,初步形成《九华山风景区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风景区发展规划处、环境资源保护处、文化旅游处、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的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条,对本办法具体实施部门提出意见,依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三管三必须”规定,意见未采纳),征求我局法律顾问意见,在九华山风景区网站上发布了公开征求社会大众意见的函。
三、主要内容
《九华山风景区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10条。
第1-4条对本办法所指餐饮场所定义、范围及餐饮场所使用燃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职责监督管理职责作出规定。
第5-8条明确提出了餐饮场所使用燃料要遵守燃料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保障使用燃料的安全和环保,并对燃料使用种类和燃料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第9-11条对餐饮场所使用燃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处罚及办法的解释说明和施行日期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