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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反映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填报单位: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时间:2021年9月24日 | ||||||||||
序号 | 行政区划 | 整改问题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责任领导 | 监管责任单位 | 整改任务(措施) | 整改标准 | 整改时限 | 整改进展情况 | 备注 |
1 | 九华山风景区 | 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设问题突出,2017年被有关部门指出后,不但未予整改,反而继续深挖山体,私建多处违章建筑,如:消防大队旁的棚户小房改建为多层洋房,部分住房改建为山庄或高楼,已拆迁的居民重新建造房屋等。 |
九华山规划管理执法大队、 九华镇人民政府 |
王 进 徐义兵 |
市林业局 |
1.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设问题突出、未予整改问题。2017年、2018年省住建厅下发相关整改意见书,要求完成天台寺、大觉寺违法建设拆除整改工作。 2.继续私建,如消防大队旁棚户小房改建为多层洋房、部分住房改建为山庄或高楼问题。经核查,多处建设实为经风景区管委会批准的原住民个人住宅建设,无深挖山体情况。消防大队旁建房户为陈某户,该户经2016年3月30日九华山规划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批同意维修加固,6月2日现场测绘,原房屋面积454㎡,并非棚户小房,8月4日签订《工程诚信建设协议书》后建设。在实施过程中该户开挖地下室被停工,9月27日该户地下室回填到位,2017年1月房屋竣工。2021年4月28日建设环保处、九华镇和规划管理执法大队等单位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测绘,建成后房屋面积479.2㎡,超出签订协议的面积16.2㎡。 |
拆除违法建筑 | 5月6日 |
1.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按照整改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两个包保工作组。按照恢复至原审批方案要求,拆除天台寺老平台东侧扩建的违法建设面积约2000㎡,对拆除后场地进行生态绿化;按照不超过原审批面积要求,拆除大觉寺法堂、藏经楼、寮房等违法建设969.29㎡,拆除老旧房屋763.46㎡,对拆除后场地进行生态绿化。2019年1月上旬经省住建厅现场核查验收,1月下旬省住建厅行文同意天台寺、大觉寺验收销号。市纪委、九华山风景区纪委分别对管委会、建设环保处、规划管理执法大队相关负责同志等7人进行问责处理。 2.5月1日,九华镇和规划管理执法大队已组织对消防大队旁建房户(陈某户)超出签订协议的面积16.2㎡违法建设进行全部拆除。 3.推进《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九华街区详细规划》修编工作,为风景区保护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加强风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加强建房“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九华山风景区村(居)民个人住宅建设管理规定》《九华山风景区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九华山风景区村居民建房包保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落实落细各项监管制度,规范审批建设管理,确保风景区村(居)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合理合法规范有序。 |
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