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填表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填表日期:2022年5月11日
序号 |
整改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目标(标准)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 任单位 |
市级监管责任单位 |
整改进展情况 |
备注 |
1 |
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净戒禅院、罗汉墩禅寺等寺庙内存在的违规建筑等均为“绿盾行动”交办问题线索点位,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后均上报“无问题,无需整改”。 |
1.成立由九华山环境资源保护处、宗教局分别牵头的两个工作组,对净戒禅院、罗汉墩禅寺违规建筑拆除工作实行包保负责。
2.制定违规建筑拆除方案,净戒禅院、罗汉墩禅寺违规建筑拆除、清理到位。 |
1.风景名胜区内的项目建设符合风景名胜区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建立拉条挂账、全程监管、跟进推动、办结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 |
2022年6月底前 |
行政执法局(牵头),宗教分局、环境资源保护处 |
市林业局 |
1.我委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九华山风景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寺庙违建整改工作专班,对照整改措施清单要求,制定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档案资料收集等工作,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销号; 2.已制定净戒禅院、罗汉墩禅寺的违规建筑拆除方案,目前两个寺庙的违规建筑已拆除,现完成违建拆除后的环境整治工作。 3.2021年我委对40个重点绿盾行动点位组织再次核查,除净戒禅院、罗汉墩禅寺外未发现问题线索。同时我委对2017年以来绿盾行动档案进行整理。 |
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