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检定的通告
九华山风景区内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商:
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中“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规定,扎实有序做好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保障量值准确可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强制检定范围
九华山风景区范围内,未经过强制检定的直接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用于贸易结算的充电桩(含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和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家庭或单位内部使用等非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不在强制检定范畴。在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周期为3年。
二、强制检定任务安排
景区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强制检定工作由池州市计量测试所负责。
2025年1月1日后,新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投入运营前须申请并完成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024年11月1日以前已运营的充电桩,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主体需在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强制检定申请。
三、强制检定工作实施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 (企业或个人) 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对所使用的强制检定范围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登记造册,报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充同时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平台(https://www.e-cqs.cn/)向池州市计量测试所预约申请强制检定,并按照强制检定要求做好相关准备配合工作,不得以拒绝、推诿、临时停用等方式干扰强制检定工作。经强制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市计量所咨询及联系电话:0566-3264005。
四、强制检定工作要求
风景区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单位(企业或个人)要主动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
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监督管理,发现未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单位,将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及时处理充电桩计量纠纷和相关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