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12-30 14:05
信息来源:九华山风景区文化旅游处 九华山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华山风景区发展规划处 九华山风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处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九华山风景区应急管理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效保护九华山风景名胜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安徽省旅游条例》《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内,禁止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活动,禁止擅自进行影响景区资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活动,禁止违反法律规定开展探险、攀岩、夜间野游等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否则,依法追究行为人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风景名胜资源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进行探险、攀岩、夜间野游等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发生旅游安全事故的,相关救援费用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
三、九华山是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资源、珍惜生命是每位公民的责任。请广大游客与居民遵守风景区管理规定,在指定区域和规定路线内文明游览。
特此通告
旅游咨询电话:
0566-2831288
0566-2821560
九华山风景区文化旅游处
九华山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华山风景区发展规划处
九华山风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处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九华山风景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