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公务接待费
4.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4.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池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池办发〔2014〕25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6.00万元,根据公务用车车改方案,我单位保留2台车辆,保留的车辆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车辆,用于保障办案业务、监督检查、临场监督等需要。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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