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万元,上升1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14.29%,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池州市相关接待经费管理
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3万元,上升50.00%。其中:和2020年同样,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3万元,上升50.00%。上升原因是因佛教商业化整治而用于巡查。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法院各庭室外出办案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