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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003283595F/202106-0005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九华山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九华山风景区燃气使用情况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号: 九管办〔2021〕2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21 15:3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九华山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九华山风景区燃气使用情况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15:36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佛教协会,驻山单位:

为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池州市安委会印发《池州市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池安办〔2021〕56号)的通知精神,党工委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始至6月底在全山开展燃气使用情况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排查及重点内容

(一)专项排查:全山所有天然气、瓶装液化气和生物燃油等用户安全使用情况。

(二)重点内容:重点排查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餐饮街区等场所及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安全使用状况,重点检查“瓶、灶、阀、管”安全使用情况;重点排查用气户是否存在使用不明气源、非自有钢瓶和超期未检钢瓶等情况;排查并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加强对生物燃油用户使用情况的摸排监管;建设环保处负责督促荣浩天然气公司和太白书堂瓶装液化气换气点做好企业入户安全检查,督促2家企业做好燃气存储、运输、配送等环节安全管理,要求企业对景区内燃气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并负责向经营户和居民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材料。

二、成立风景区燃气使用情况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学锋

副组长:李刚

 员:桂青平、房莉、钱叶虎、曹国洪、夏永锋、胡泽祥、吴守成、章万付、吴成亮、疏娴、徐义兵、许仁武。

下设办公室设在建设环保处,吴淑红任办公室主任,宋义宏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组织协调相关材料收集汇总、报告排查及整改情况等。

(一)排查整治时间

6月21日-6月30日开展排查,实行边排查边整改,于6月底前完成隐患问题整改。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九华镇、消防救援大队;

第二组:行政执法局、建设环保处、安监局、九华镇;

第三组:经发处、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九华乡;

第四组: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社保局、九华乡;

第五组:宗教局、佛教协会、消防救援大队;

第六组:交通局、交警大队、行政执法局。

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小组牵头负责单位。第一组负责九华镇芙蓉社区区域使用天燃气、液化气和生物燃油等情况排查工作;第二小组负责闵园、衹民社区区域排查工作;第三小组负责柯村、拥华、代村区域排查工作;第四小组负责二圣、桥庵、老田区域排查工作;第五小组负责风景区宗教场所排查工作;第六小组负责违法燃气、瓶装液化气等运输车辆查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敏感期“连点成线”,全力保障“七一”前后安全形势稳定是首要政治任务,各组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要做到不漏一户。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于排查的安全隐患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督促用户制定有效的临时保护方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要坚决依法整顿,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坚决防止因风险防控不力、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单位和企业),由主管部门予以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理。

各组检查情况和检查表于每天下午4点半前报建设环保处统一汇总。联系电话0566-2821054。

 

                           2021年6月21日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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