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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788586317E/202107-00033 组配分类: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发布机构: 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报告
名称: 2020年度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05 08:25
废止日期:
2020年度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05 08:25 来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推进落实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这项民生工程,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扎实有效推进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根据要求,现就我局2020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自评报告如下:

一、自我评价

根据2020年度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按照项目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指标进行评分,总评分值99分。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我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项目,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处居住等暂时生活困境,需要进行庇护救助的未成年人和寻求庇护救助的成年受害人。2020年12月我区已救助10人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资金已落实到位,圆满完成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目标任务。

三、主要成效做法

(一)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发力

联合财政部门出台《九华山风景区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相关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联动管理机制。

(二)开展救助寻亲,全面巡查治理

各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救助管理机制,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查询力度,加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经常性巡查。乡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今年以来,通过110报警、人脸识别,共发现外地流入我区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民政及时护送到流浪人员辖区驻地,进行了妥善移交和协调安置。

(三)开展长期滞留人员安置

对于无法查明身份的在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超过3个月的人员,积极配合市救助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政策报请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对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由救助管理机构转移至当地政府设立的具备相应供养条件和能力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属于未成年人的,必须转到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并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四)落实返乡流浪人员的政策帮扶

会同乡镇街等部门积极做好返乡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了解返乡救助人员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对存在生产、生活、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困难,给予及时解决救助。恢复因长期流浪被注销户籍人员的户籍。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政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生活无着救助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2.救助服务机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风景区无救助站,对部分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主要依托市救助站,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市救助站的沟通和联系,做好景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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