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管委会办公室对管委会成立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形成了《2002-2019年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并于上半年发通知组织清理。经相关责任单位审查,提出了清理意见(见附件),但有漏项,部分文件未提出意见,拟“修订”的,未提出修订时限。
请各责任单位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2002-2019年管委会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中文件进行确认,补齐有关要素。2021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管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821186@163.com)。按上级要求,“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应挂网公开(密件或不以公开的除外),请各责任单位一并提供“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电子扫描件。
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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