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佛教协会,驻山单位,有关企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九华山风景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华山风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九华山风景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风景区党工委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坚决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风景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山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范围是:全山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留尾巴,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
二、任务分工
牵头部门分工负责,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一)能源领域安全
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含发电、供配电、电化学储能电站)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
由应急局牵头,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冶金工贸安全
由应急局牵头,开展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消防安全
由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五)综合交通运输安全
由发展规划处(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交通建设领域和交通运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六)学校安全
由发展规划处(教体科)牵头,开展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校车等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道路交通安全
由公安局牵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八)农业(农机、渔业)安全
由环境资源保护处牵头,开展农机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九)民政福利机构安全
由社保局牵头,开展养(敬)老院、福利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十)特种设备安全
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电梯、锅炉、叉车等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一)文化场所和旅游安全
由文化和旅游处牵头,开展文博单位、文化场所、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十二)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
由环境资源保护处牵头,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城镇燃气、供排水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三)贸流通行业安全
由发展规划处牵头,开展宾馆、饭店、超市、成品油仓储及零售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十四)寺庙安全
由宗教分局牵头,开展寺庙、宗教活动场所、大型宗教活动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水利、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机关事务、城市管理、供销、邮政管理等其他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主动开展主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三、排查内容
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各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排查督查,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内容。
四、工作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6月底)。全山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排查内容(附件1)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自查。要围绕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并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将安全生产自查承诺书及时上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委会办公室(附件2)。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按期消除隐患。
(二)部门监督检查(即日起至6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台账式,突出周末、夜间等监管薄弱环节,科学调控监管时段,实施错峰监管、加大抽查频次。管委会各部门、乡村监管部门要科学合理确定监管对象,做到既要保证检查覆盖率又要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
(三)安委会督查。风景区安委会将成立综合督查组,对相关县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督查时间由风景区安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重大举措来抓,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认真部署安排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
要按照风景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安排,迅速行动,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办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带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安全检查。
(二)明确分工,严格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立即在本行业本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全面堵塞治理漏洞,切实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了”、“治不好”的问题发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案查处,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任企业停产停业整顿,绝不能以整改代替处罚;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隐患要报属地政府和安委会协调解决。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以及一些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于工作进展迟缓的要进行批评、约谈、通报。
(四)认真总结,定期会商。自即日起请各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周主管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附件3)报安委会办公室,6月底前报送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行动工作总结。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听取行业部门情况汇报、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切实形成高效联动、监督有力的执法合力。
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柯文华;联系方式:0566-282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