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文化保护传承中心(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牌子)
1、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风景区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对外书画艺术交流,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和文艺演出,提高风景区群众精神文化和书画艺术水平。
2.负责收集、整理、研究风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3.负责免费向大众提供图书读物、资料查阅,以及图书数字化服务等。
4.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修复、陈列和研究。
5.完成管委会文化旅游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九华山风景区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内设4个科室。
1.办公室
负责九华山风景区文化保护传承中心日常运转和协调各部工作关系,承担综合性文件的起草、会议组织、文秘、信息、党建、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机关财务等工作。
2.群文部
负责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负责开展流动文化服务;负责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负责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负责收集、整理、申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传承人活动;负责履行画院相关职能,组织书画家、书画爱好者,加强与各地书画家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下一级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负责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工作,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3.图书部 负责根据当地生活工作需要,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并进行科学的加工、管理和开发利用,建设和完善文献信息保障体系;负责开展流通阅览、参考咨询、信息服务、读者辅导和用户培训等工作,提高当地百姓的信息意识和利用文献信息的技能;负责统筹、协调景区的文献信息工作;负责参加图书馆事业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的协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负责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负责加强图书馆的软件硬件建设,强化各项职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负责促进队伍稳定、培养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4.博物部 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负责对可移动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保证文物的安全;负责开展文化遗产研究和对外交流。
负 责 人: 何后得
办公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
邮政编码: 242809
联系电话: 0566-2821845,0566-283126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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