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二)根据省、市和风景区交通运输发展的总体布局,拟定风景区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承担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和交通工程定额管理。
(四)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维护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公用事业中城市客运职责。
(五)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标识、安全标志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六)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指导风景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八)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领导: 待定
办公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新区胡村
邮政编码: 24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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