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负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
(一)对本级财政及各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受市审计局授权委托审计的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三)负责区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对区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和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风景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采购、工程决算等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五)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六)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
(八)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专项调查等其他审计事项。
(九)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何飞 局长
办公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
邮政编码: 242809
联系电话: 0566-282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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