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山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九华山风景名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九华山风景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施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1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