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景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九财字[2021]6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环境监测站2021年度百岁宫大气监测专项项目使用管理情况认真开展了自评。现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为加强风景区环境管理和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技术支撑,预算安排九华山百岁宫大气监管项目专项资金。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依据风景区财政局相关绩效评价规定及文件精神,通过自主评价方式,对项目的立项、资金使用、项目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
百岁宫大气监测专项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分别为百岁宫大气自动监测站委托第三方运行维护经费10万元和百岁宫大气自动站电费、专线网络费、高级纸带及易损零配件费用6万元。主要用于百岁宫站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含日常运维常规耗材)等。
(2)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百岁宫大气监测专项项目经费实际执行数为10.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3%。
(二)项目绩效指标
开展百岁宫站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坚持在九华山管委会网站和池州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发布风景区空气质量日报,让社会各界了解风景区空气质量状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守护好风景区“绿水青山”。全年有效监测数据获取率应大于或等于90%,确保风景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为加强风景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百岁宫大气监测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效益情况,为预算绩效管理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因素法、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通过整理相关资料,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分析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效益,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开展风景区空气质量环境监测,坚持在九华山管委会网站和池州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发布风景区空气质量日,让广大村居民、游客和僧尼及时了解风景区空气质量情况。2021年1~12月份风景区PM2.5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全年有效监测数据获取率应大于或等于90%,确保风景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为加强风景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根据走访调查,景区居民及来山游客对环境质量工作满意度较高。自评得分为98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根据机构设立方案,九华山风景区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专项监督长制管理中心)为环境资源保护处(地质公园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风景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日报等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为常态化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工作,2019年12月27日风景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上述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会议纪要[2019]14号)。此项目的设立与本单位的职能相适,符合风景区开展空气质量日报工作需要。因此,本指标自评分为满分。
(二)项目管理情况(总分10分,自评得分9分)
该项目预算资金16万元,实际执行10.01万元,预算执行率62.56%。资金支出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的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手续完整,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因此,本指标自评分9分。
(三)项目绩效情况(总分80分,自评得分79分)
全年按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百岁宫站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空气质量日报工作,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风景区空气质量状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同时为加强风景区生态环境管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技术支撑,为促进风景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2021年1~12月份风景区PM2.5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达到95.5%。因此,本指标自评分为79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该项目充分保障了大气自动站工作的正常运行,立项决策和依据充分,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无
九华山风景区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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