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3.7
0
8.0
5.7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外事活动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2022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无变化。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费、洗车费等支出,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工作开展。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过“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市县区业务往来单位来风景区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池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池办发〔2014〕25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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