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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003283595F/202305-0003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九管秘〔2023〕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10 10:3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10:32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山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及《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池政秘〔2023〕45号)精神,现就做好风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风景区内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推动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在风景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组织综合试点和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总结阶段。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本次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量和实施难度加。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管委会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统筹协调,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风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附后),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开展普查工作,建立联合工作会商机制,督促所属的单位配合做好普查登记、报送普查报表等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乡镇、各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明确普查机构或工作专班,做好相应的普查宣传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重难点事项,参与对本系统行业或产业普查单位和数据的审核评估确认工作。政治处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名录方面事宜;财政处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负责和协调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事宜;社会保障局负责和协调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事宜;发展规划处负责和协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事宜;政法委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事宜;环境资源保护处负责、协调房地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方面的事项。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落实各级责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已列入风景区2023年重点工作。乡镇要把此次普查列入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计划,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好辖区范围内普查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社区)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普查重点工作

经济普查是跨年度的重点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全面周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投入产出调查、普查试点、“两员”选聘及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

(一)组织投入产出调查。深入各调查单位了解企业主要产品或活动种类、数量和金额,生产过程中的制造成本、购进材料来源和产品初次去向等,指导企业正确填报投入产出调查统计电子台账和投入产出调查表。

(二)积极参与市级普查试点。聚焦此次普查涉及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技术以及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市级组织开展的普查试点,积累经验、发现不足,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普查方案奠定基础,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和水平。

(三)选优配强队伍。乡镇各部门要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创新“两员”选聘方式,组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

(四)强化业务培训。采用逐级或跨级的方式,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统一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要注重模拟入户调查情景,将理论讲解和案例分析相结合,及时发现并解决普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普查人员熟练掌握普查流程。

(五)做好单位清查。精心组织好普查区划分及绘图、乡镇各部门数据收集整理、清查底册编制、“地毯式”清查、数据编码与审核、查疑补漏、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清查结果上报与普查名录编制等单位清查各环节工作,摸清全山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为正式普查奠定基础。

(六)开展普查登记。充分发挥行政动员优势,主动争取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普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现场登记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分类指导,普查人员要自觉规范现场登记行为,争取普查对象的信任、支持与配合,确保普查数据应统尽统、统准统全。

(七)做好数据处理。落实数据处理所需软硬件设备和物资,严格按照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数据处理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及时开展本级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和安全。

(八)注重开发利用。乡镇要依法及时上报普查结果,并积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完善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开展各类统计调查提供基础信息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五、普查经费保障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管委会结合本地区普查工作实际,充分考虑聘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补贴因素,安排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到位。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对于在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职责,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对普查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统计监督执法重点内容。

(三)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鼓励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会资源提高普查效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宣传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各乡镇各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九华山风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3年5月8日

(主动公开)

 

 

 

九华山风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吴金刚

副组长:   

   员: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朱建恒  政治处

吴光辉  统战部

刘勇胜  政法委

张岳峰  发展规划处

   财政处

   环境资源保护处

赵良贵  文化旅游处

曹国洪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晓刚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许家旺  公安局

刘卫胜  社会保障局

吴成亮  交通运输局

张晓马  九华镇  

陈根贵  九华乡

杨大伟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潘友兵  税务局

唐学军  供电服务中心

风景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由房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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