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乡、九华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遏制重污染天气发生,持续改善我山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风景区实际,研究制定了《九华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5月19日
九华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受极端气候、北方雾霾等影响,风景区大气污染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2022年空气优良率较上年有所下降,风景区市级平台及巡查发现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偏高,乡镇工作有所松懈,“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不断加大。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遏制重污染天气发生,持续改善风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进行综合利用,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近年来,每年因焚烧秸秆产生含有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烟尘等物质,造成空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我省及周边将举办杭州亚运会、上海进博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特殊敏感时段大气联防联控任务重、要求高、问责严。同时,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风景区地处皖南山区,护林防火压力大。随着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供给需求的不断增长,集镇、村庄周边,以及道路沿线因烧秸秆、田埂、火粪等引发学校、家长、居民、游客等信访投诉数量不断上升。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全面落实管控机制。秸秆焚烧具有分散性、瞬时性、随机性等特点,对管控带来了一定难度;但也具有区域、人群、时段相对集中、固定的特点,在焚烧前需要一定的时间、条件准备等。各部门要按照全过程管控、系统化治理要求,注重“疏堵结合”,落实管控措施。要将烧田埂、烧火粪、烧杂草、烧树枝、烧落叶、烧垃圾等一切在田间地头、道路沿线等焚烧行为,全部纳入秸秆禁烧进行有效管控。
(一)要抓好留茬管控。农作物收割原则上留茬不得超过15公分,切实做到方便土地翻耕,降低或消除农作物留茬焚烧的条件。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机作业人员、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的培训管理,明确留茬要求,落实监管措施。乡镇要组织村组干部上门做好宣传,在收割重点时段强化巡查监管。
(二)要抓好离田管控。通过集中堆放、粉碎还田、收储转运、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上强化对秸秆禁烧的管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签订承诺书并加强监督检查。乡镇要制定落实秸秆离田方案,明确干部包保村组,逐个村组、逐个田块落实秸秆离田措施,畅通秸秆离田渠道。
(三)要抓好综合利用。乡镇、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等相关项目及补助资金作用,严格落实补助兑现和奖惩。依托周边相关秸秆收储、回收、发电、利用等企业项目,帮助群众及大户做好收储、转运、出售等相关工作,切实做到秸秆有出路、有效益。
(四)要抓好巡查监管。坚持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组建应急队和成立流动哨,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环委办、大气办抽调人员成立巡查组,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强化巡查,确保火点打早打小。大气办要安排专人负责铁塔监控平台监管,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火情。乡镇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制定落实巡查管控方案,切实发挥村组干部、党员示范岗、环保协管员等作用,落实网格、田块包保责任,对重点区域在重点时段死看硬守、常态巡查。组织对烧秸秆、烧田埂、烧火粪重点人员进行摸排,落实村组干部一对一联系,上门宣传政策、讲清利害,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问题。要组建乡村巡逻队,对秸秆焚烧高发、多发、频发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强化巡查管控,一旦发现疑似焚烧前期准备或迹象的,及时予以制止,努力做到防范于未燃。九华乡、行政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要强化对新区环道、九华河道路两侧、拥华村等重点区域管控,结合大气污染防控,落实网格包保、常态巡查、监督检查等机制,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提升空气质量。
(五)要抓好宣传引导。乡镇、管委会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全年全域秸秆禁烧的宣传力度,结合护林防火、防汛抗旱等,通过乡村广播、流动广播、电视字幕、微信短信、宣传标语,以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强化秸秆禁烧宣传。鼓励群众对秸秆禁烧有奖举报、相互监督、联防联控。
三、严格落实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从严管控各类火点,明确扣分情形,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风景区省级以上卫星遥感“零火点”,市级平台、巡查通报火点双下降。
(一)坚决杜绝省级以上卫星遥感火点。省生态环境厅文件明确:“将定期推送卫星遥感监测的热异常点(火点)信息,明确由市县相关部门对热异常点(火点)进行现场核查,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送含有核查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现场核查表。以热异常点(火点)坐标为圆心,凡是1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田间地头、秸秆堆场出现焚烧痕迹(黑斑、翻耕的泥土中有黑灰)的,或逾期未报送电子版现场核查表的,一律认定为火点。不再接收热异常点(火点)信息的报备与核销申请”。对此,乡镇、管委会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一旦被省级以上认定为火点,将直接影响对市县的综合绩效考核和乡村生态振兴考核。风景区乡镇凡是发生省级以上卫星遥感火点的,在相关考核中有关秸秆禁烧考核一律直接“记零分”,综合绩效生态环保考核、乡村生态振兴考核一律纳入重点管理。
(二)严控市级通报火点。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对铁塔监控平台、巡查发现火点进行通报,将相关火点情况作为乡镇综合绩效生态环保、乡村生态振兴考核扣分依据,并作为约谈问责依据。风景区乡镇凡是被市级平台通报且未及时处置的火点,每个扣0.5分;凡是被市级平台、巡查通报的火点,每个扣0.1分。同时,环委办将强化巡查,有关巡查情况纳入乡镇、管委会有关单位相关考核。
(三)强化重点敏感时段管控。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期间,要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省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或亚运会、进博会等敏感时段,以及省、市、风景区重要活动期间,将对各类火点提级管控,相关考核扣分分值翻倍。
四、从严落实问责机制。省里明确:“从今年起,凡是秸秆焚烧火点数达到5个及以上,且全省排名前三位的,或报送的热异常点(火点)现场核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公开约谈设区市、县(市、区)环委会负责人,并在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现场核查、现场复核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责令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市里明确了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了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约谈、党纪政务处分等4种问责方式。根据省市要求,风景区在市里问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追究具体情形。
(一)明确通报批评的三种情形。
1.风景区巡查火点数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个的。2.市级通报单个铁塔火点数超过全市平均数,或一个月内超过3个的。3.市级平台和巡查通报火点累计达到5个,或市县通报累计达到10个的。
(二)明确书面检查的四种情形。
1.未建立秸秆禁烧包保防控责任网络体系并组织实施的。2.未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村组干部“千分制”考核指标体系的。3.未建立秸秆离田机制并组织落实的。4.市级平台火点反馈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
(三)明确约谈警示的四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约谈乡镇分管负责同志。1.秸秆禁烧监控平台折算火点通报数连续两个月内累计均超过3个的。2.市级秸秆禁烧督查组1天内发现辖区范围内火点2处以上,或市、管委会巡查3处以上的。3.未按规定及时报送秸秆禁烧相关工作情况的。4.未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随意露天秸秆禁烧现象听之任之的。
(四)明确责任调查10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委办启动责任调查,并由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约谈乡镇、管委会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根据卫星遥感火点通报,发生风景区“第一把火”的。2.以省级交办热异常点(火点)坐标为圆心,1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田间地头、秸秆堆场出现焚烧痕迹(黑斑、翻耕的泥土中有黑灰)的。3.秸秆禁烧监控平台折算火点通报数连续三个月内累计均超过3个的。4.市级秸秆禁烧督查组1天内发现风景区范围内火点3处以上,或市、管委会巡查5处以上的。5.国家、省级卫星遥感监测或者省现场督查组发现辖区范围内火点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委办会同纪委监委启动责任调查,并由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会同纪委监委约谈乡镇、管委会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因秸秆禁烧组织不力,引发区域性大气严重污染、安全事故、较大负面舆情的。2.对省级交办火点(热异常点)反馈不及时,或报送的热异常点(火点)现场核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3.秸秆禁烧监控平台折算火点通报数连续四个月内累计均超过3个的。4.市级秸秆禁烧督查组1天内发现风景区范围内火点4处以上,或市、管委会巡查8处以上的。5.国家、省级卫星遥感监测或者省现场督查组发现风景区范围内火点2处以上的。(秸秆禁烧监控平台折算火点数=秸秆禁烧监控平台统计属地火点数÷属地监控站点总数,风景区监控站点数为1)。
五、着力强化推进机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紧责任链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包保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村组网格责任。乡镇干部要根据工作分工联系对各村(社区)、重点区域进行包保。环委办、农林水利局等落实巡查监管、种养大户、回田利用等相关监管责任。各村(社区)、村组对照要求,落实责任区责任田,坚持乡镇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包田块,建立完善网格化责任清单。
(二)强化督查调度。管委会分管领导每月召开秸秆禁浇工作会议,在亚运会、秋冬季、五六月等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每月调度部署,每周进行督导。大气办每月对秸秆禁烧巡查情况进行通报,重点时段每周通报,敏感节点每天通报。通报报送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三)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约谈、通报、调度、巡查、考核等相关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及村组干部待遇挂钩机制。乡镇将秸秆禁烧纳入村组干部“千分制”考核,直接与村组干部工资挂钩。学习借鉴外地做法,研究制定乡镇村组保证金制度,切实加大激励奖惩的力度。对焚烧秸秆行为及相关违法人员加大打击力度,对屡查屡犯、影响恶劣的坚决立案查处,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