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九华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市有关工作的通知》(池政秘〔2023〕45号)及《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九管秘〔2023〕6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范围。普查对象是在九华镇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组织综合试点和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普查总结阶段。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九华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与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九华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经普办”)设在镇统计站,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社区各单位要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明确经济普查工作专班,做好相应的普查宣传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重难点事项,参与对本系统行业或产业普查单位和数据审核评估确认工作。党政办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名录方面事宜;财政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旅经所负责和协调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事宜;民政所负责和协调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事宜;司法所、综治办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的事宜;规划所负责和协调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方面的事项。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辖区本部门的普查工作;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落实经费保障。结合普查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对于在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等普查关键节点需要加班加点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四、工作重点
经济普查是全镇跨年度的重点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全面周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投入产出调查、普查试点、“两员”选聘及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工作。
(一)组织投入产出调查。深入各调查单位了解企业主要产品或活动种类、数量和金额,生产过程中的制造成本、购进材料来源和产品初次去向等,指导企业正确填报投入产出调查统计电子台账和投入产出调查表。
(二)积极参与市级普查试点。聚焦此次普查涉及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技术以及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市级组织开展的普查试点,积累经验、发现不足,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普查方案奠定基础,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和水平。
(三)选优配强队伍。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普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普查日常工作,把文化素质高、熟悉当地情况、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责任意识强、善于沟通、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选调(聘)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四)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市和风景区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结合实际邀请专家来镇开展培训或组织人员外出实地考察学习,增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工作能力。要注重模拟入户调查情景,将理论讲解和案例分析相结合,及时发现并解决普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普查人员熟练掌握普查流程。
(五)做好单位清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普查区划分及绘图,认真开展本区域本部门数据收集整理、清查底册编制、“地毯式”清查、数据编码与审核、查疑补漏、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清查结果上报与普查名录编制等单位清查各环节工作,摸清辖区内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为正式普查奠定基础。
(六)开展普查登记。充分发挥行政动员优势,主动争取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普查。镇经普办要对现场登记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分类指导,普查人员要自觉规范现场登记行为,争取普查对象的信任、支持与配合,确保普查数据应统尽统、统准统全。
(七)做好数据处理。落实数据处理所需软硬件设备和物资,严格按照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数据处理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及时开展本级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和安全。
(八)注重开发利用。各社区各单位要依法及时上报普查结果,镇统计站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完善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开展各类统计调查提供基础信息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镇“五经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职责,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对普查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镇纪委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三)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鼓励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会资源提高普查效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镇经普办牵头实施,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各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九华镇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九华镇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义兵 张晓马
副组长:陶宏斌 马 乐 徐华兵 何满军 吴安阳
管 健 胡众旺 张演财 陈 彬 章 俐
成 员:吴承亮 汪强军 吴 刚 吴 莹 程建中
黎孝雄 林旭东 宋庆龙 吴宝发 左 鹏 胡克宁 周 峰 胡希红
工作职责:组织推进第五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组,其中办公室设在统计站:
一、办公室
主 任:吴安阳
副主任:程建中
成 员:胡起青 汪 涛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督促各社区、镇属各单位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工作组
1.芙蓉社区工作组
组 长:马 乐
副组长:胡众旺
成 员:吴承亮 汪强军 吴 莹 林旭东 李 敏
孔梓凡 饶乐乐 姜 黎 何彭生 马思宁 吴宝发
2.祇民社区工作组
组 长:管 健
副组长:章 俐
成 员:吴 刚 程建中 齐赛男 黎孝雄 唐康明 吴丹亚 唐乐琴 魏 清 吴 渊 左 鹏
3.闵园社区工作组
组 长:徐华兵
副组长:陈 彬
成 员:吴明才 张 俊 叶京韵 高 炜 胡起青
胡克宁
工作职责:研究指导推进本区域经济普查工作;落实镇领导小组交办的经济普查工作任务;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普查任务进度完成情况;在本区域开展宣传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