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8247568273749/202309-0001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环境资源保护处(地质公园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企业 / 通告
名称: 关于设立九华山风景区住房建设领域投诉电话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12 09:50
废止日期:
关于设立九华山风景区住房建设领域投诉电话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09:50 来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规范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设立分(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池建市函[2023]468号)中关于“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等有关规定,为畅通和健全相关问题的投诉举报处置途径,现设立九华山风景区住房建设领域投诉电话:0566—2821054。

特此通告。




九华山风景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9月11日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网站标识码:3417000043  皖ICP备202201052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790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