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山单位:
为保障各单位公务用车需求,管委会办公室通过框架协议方式采购了四家公司社会化租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车条件。无保留车辆或者保留车辆不能满足需求的单位,确因公务需要,可在平台申请租赁用车,且租赁车辆使用不得违反相关用车规定。
二、租车范围。租用社会车辆,应在招标采购的租赁公司中申请车辆,未经审批不得在外租车。
三、租车程序。租用社会车辆,应通过九华山公务用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申请调度车辆,并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
四、租赁费用。根据招标采购合同,租车费用由用车单位与租赁服务公司双方商定,但最高租车费用标准不得高于中标合同规定的标准价,费用由各单位按约定方式支付。
五、其他事项。各单位要加强对租赁社会化用车的管理,建章立制,规范租车审批程序,节约公务出行费用。
租赁公司及联系方式:
1.安徽九华山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念 联系方式:18905669940
2.安徽九华山智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胜 联系方式:18956624866
3.安徽宇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保 联系方式:13721021108
4.安徽君安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磊 联系方式:13605621891
附件:1.添加租赁服务公司步骤
2.租赁公司服务价格标准
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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