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山单位:
为切实加强九华山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管委会同意,成立九华山自然保护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金刚
副组长:柯 彬 环境资源保护处处长
成 员:胡 程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朱建恒 政治处副主任
胡勇军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王 华 财政处副处长
吴淑红 环境资源保护处副处长
杨宝贵 文化旅游处副处长
吴光辉 宗教分局副局长
左宗华 公安局副局长
宋义宏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尚辉 环境资源保护处副处长、农林水利局局长
刘 建 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徐华兵 九华镇党委副书记
吴 松 九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资源保护处,柯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决策部署;
(二)贯彻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地管理相关政策;
(三)协调、指导和决定自然保护地管理的重大事项;
(四)落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二)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适时召开工作协调会议;负责自然保护地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联合执法等活动,对检查、执法发现的问题按照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交办;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
(四)组织开展林业、环保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交办。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职责,配合做好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3年10月27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