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处
解 读 人: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处党组成员、副处长 王华
联系电话:0566-2821034
2024年8月23日,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九华山风景区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九管办[2024]5号)。现由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处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11月11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池州市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池政办〔2023〕33号),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规范风景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投入、运作和管理,根据池州市相关部门最新政策导向和市级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审计反馈等,经管委会同意,结合风景区各产业政策修订建议,决定起草《九华山风景区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规范九华山风景区产业发展资金发放,加强审核把关力度,确保产业发展资金发放规范、有序及时,提高产业政策资金使用绩效,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处组织力量制定《管理办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处通过深入各单位调研并参照市财政局做法,牵头起草了《九华山风景区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年6月27日,通过办公系统向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政治处、发展规划处、环境资源保护处、文化旅游处等17个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各单位均无意见。
2024年7月5日,提请九华山风景区司法局和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024年7月8日,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审查。
2024年7月上旬,我处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究讨论,并根据反馈情况,对《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
2024年7月23日,《管理办法(送审稿)》经党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九华山风景区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于8月23日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管理办法》旨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规范风景区产业发展政策资金投入、运作和管理,充分发挥产业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促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强化创新成果转化落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风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正文内容上共设置七章十六条,主要包括支持范围、资金下达、资金清算、管理职责等方面。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总则(第一至三条),对产业发展资金定义、资金兑付方式等内容进行阐述;
第二章政策支持范围(第四至七条),详细阐述了产业政策的支持对象和支持范围。
第三章资金下达(第八条),明确了产业发展资金下达流程。
第四章资金清算(第九条),明确先行兑现的市级产业资金清算要求。
第五章管理职责(第十至十一条),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管理职责。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二至十三条),明确了产业资金管理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监督职责。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至十六条)。
六、保障措施
为加强对《管理办法》所确定的产业发展资金监管管理,在监督检查中,成立了产业资金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对各部门落实产业政策情况进度督导;同时,明确了审计局负责对产业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创新举措
1.明确产业政策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商务经济及服务业产业发展,支持质量提升,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4个方面内容。
2.明确产业资金兑付方式。管委会本级出台的产业政策,由管委会本级财政兑付;在市级出台的产业政策范围内,产业资金根据“县级先兑付、市级后补助”的原则,由本级财政先行足额兑付资金后,再与市财政开展资金清算。
3.明确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一是明确同一市场主体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最多享受一项奖补政策,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市场主体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已获国家、省级、市级政策产业资金支持的,风景区财政不再支持;二是明确产业政策与市级出台的各类产业政策重叠交叉的,按照“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4.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调整优化本级产业政策,负责申报产业资金的资料审核以及兑付审核、申报产业资金清算等;财政部门负责产业资金筹措、下达等相关部门职责。
七、下步工作考虑
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管委会本级产业发展资金筹措、下达,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