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文化旅游处旅游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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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九华山风景区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九管办〔2024〕5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就《若干政策》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促进景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水平,风景区先后制定印发《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全域旅游发展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九管办〔2020〕23号)、《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九管办〔2022〕7号)等文件,对文化旅游行业进行奖励扶持,为风景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促进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文化旅游处结合《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七个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23〕33号),修订起草《九华山风景区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二、起草过程
2024年5月初,我处认真研究上级相关政策,学习借鉴池州市相关奖补政策,结合风景区文旅产业发展现状和目标方向,组织开展《若干政策》起草工作,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稿。
2024年6月27日,通过办公系统向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党工委政治处、发展规划处、环境资源保护处、财政处等17个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各单位均无意见。
2024年7月1日,通过现场座谈向景区文旅企业代表征求意见。
2024年7月5日,提请九华山风景区司法局和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
2024年7月8日,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审查。
2024年7月上旬,我处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究讨论,并根据反馈情况,对《若干政策》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若干政策(送审稿)》。
2024年7月23日,《若干政策(送审稿)》经党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九华山风景区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于8月23日印发实施。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发挥文旅产业发展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进文旅品牌创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风景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正文内容上共设置十一条,主要内容是:
第一条对代表风景区参加国家、省、市文化旅游技能大赛并获奖的选手的奖励政策。
第二条对首次评定为安徽省皖美金牌民宿、皖美银牌民宿的奖励政策。
第三条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学旅行基地的奖励政策。
第四条对参加国家、省、市旅游商品大赛并获奖的商品的奖励政策。
第五条对文旅企业或个人新研发具有九华山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包装精巧、便于携带的文创产品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创产品大赛并获奖的奖励政策。
第六条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传承项目或非遗传承人和本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传承项目或非遗传承人常态化进景区丰富业态并有独立空间的奖励政策。
第七条对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当于一、二、三等奖的文学艺术精品的奖励政策。
第八条充分发挥旅游市场主体作用,积极拓展境内外旅游市场,制定具体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另行印发。
第九条该政策享受主体的资格认定情况。
第十条本政策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文化旅游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年度为2024年。本政策发布后,《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九管办〔2022〕7号)同时废止。
五、下步工作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文旅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