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11.50
10.38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3.50
2.5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8.00
7.8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8万元,完成预算的90.26%,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遵循逐年递减的原则。决算数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遵循逐年递减的原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3万元,占24.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4万元,占75.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故2023年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72.29%;较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4.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遵循逐年递减的原则。决算数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部门办理案件,省、市来人调研取证等增加。2023年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8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业务部门办理案件,省、市来人调研取证等。经费使用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00%;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2.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遵循逐年递减的原则。决算数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遵循逐年递减的原则。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98.00%;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2.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遵循逐年递减的原则。决算数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遵循逐年递减的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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