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881.2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81.2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4.47万元,增长9.23%,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8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1.0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8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8.23万元,占64.50%;项目支出312.80万元,占35.5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1.0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81.0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3.34万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0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34万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23.98万元,占70.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9万元,占3.43%;卫生健康(类)支出4.62万元,占0.52%;城乡社区(类)支出184.51万元,占20.94%;住房保障(类)支出37.72万元,占4.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2.81万元,支出决算为88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大。其中:基本支出568.23万元,占64.50%;项目支出312.80万元,占35.5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0.46万元,支出决算为62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项目支出标准,压缩项目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上调。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1万元,支出决算为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降。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民辅警节假日值班费划分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含补发2022年和2023年提租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58.13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13万元,比2022年增加14.07万元,增长31.9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更新警用执法执勤车辆一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涉及资金28.74万元。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度交警大队对单位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达到年初预算绩效目标。
组织对2023年度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23年度交警大队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达到年初预算绩效目标。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警用摩托车购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警用摩托车购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执行数为24.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单位展开了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完成预算的97.4%,基本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改进措施。
警用摩托车购置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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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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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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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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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摩托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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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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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财政局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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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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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02-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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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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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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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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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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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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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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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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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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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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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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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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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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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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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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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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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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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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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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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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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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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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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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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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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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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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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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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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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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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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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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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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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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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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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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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摩托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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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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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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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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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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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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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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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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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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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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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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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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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摩托车购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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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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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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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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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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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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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摩托车质量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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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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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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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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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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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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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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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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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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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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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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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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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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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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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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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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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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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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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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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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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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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路面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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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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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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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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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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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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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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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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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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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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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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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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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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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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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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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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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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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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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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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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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附件: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