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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7548560756/202501-00013 组配分类: 征地批复
发布机构: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九华山分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44批次只转不征) 文号: 池政地农转(2025)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1-09 10:54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44批次只转不征)
发布时间:2025-01-09 10:54 来源:自规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
池政地农转(2025)5号
关于青阳县2024年第44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青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2024年第44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青阳县九华乡拥华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0.9691公顷(耕地0.63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确实落实补充耕地,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三、你县要落实规划管控规则,将该批次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四、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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