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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MB1G0055XY/202503-00014 组配分类: 市场监管规则
发布机构: 文化旅游处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服务行为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07 16:54
废止日期:
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服务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7 16:54 来源:文化旅游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景区旅游环境,维护景区良好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严格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准确填报组织和接待的旅游团队信息。
二、各旅行社要切实加强导游管理,规范导游服务行为,督促导游落实“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的理念,要加强导游员日常培训教育,对所属导游员要全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导游服务能力,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游客满意度。
三、导游要规范执业行为,导游带团必须经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四、导游要按合同约定提供导游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带领组织游客到景区未开放区域参观游览;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五、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燃香,及时劝阻游客携带香烛进入景区和宗教活动场所,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2025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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