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003号
经产权人申请,我机构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九华山风景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综合窗口
联系方式:0566-282392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宗 地 四 至
1
青阳县无相禅寺
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二圣村宋村组
10476.2平方米
宗教用地
东
南
西
北
二圣村
公告单位:九华山风景区自然资源便民服务中心
2025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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