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824003283595F/202506-0000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通告
名称: 九华山风景区2025年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04 17:18
废止日期:
九华山风景区2025年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17:18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处等 浏览次数: 字体:[ ]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处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九华山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合发布 

九华山风景区2025年中考期间 

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为防治噪声污染,切实做好2025年风景区中考工作,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风景区中考期间(2025年6月7日上午6:00至6月17日下午17:00)“禁噪”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三、在住宅区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四、在中考期间的6月14日上午8:00至6月17日下午17:00,九华山中心学校考点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禁止施工作业。 

五、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广场、机关、学校、村(居)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健身活动,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中考期间,风景区生态环境、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拨打“12345”“110”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处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九华山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4日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网站标识码:3417000043  皖ICP备2022010525号-1  皖公网安备 341790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