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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事关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这份提示请收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09 16:45
废止日期:
事关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这份提示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5-05-09 16:45 来源: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遏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流通,提高消费者假冒伪劣食品辨识能力,九华山风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您在购买食品时请注意:‍

一、认准正规渠道,拒绝“山寨食品”

1. 选择正规商铺,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不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来源不明熟食、散装食品。

2. 警惕“李鬼”食品,购买时仔细核对商标细节,如“粤利粤”冒充“奥利奥”、“康帅傅”冒充“康师傅”、“永动”冒充“脉动”等,注意包装颜色、字体排版是否与正品 一致,避免因相似包装误购假冒伪劣产品。

二、细看食品身份,拒绝“问题食品”

1. 查标签,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厂家生产许可等信息。预包装食品务必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地址、SC食品生产许可编号或ZF小作坊登记证号,缺少任一信息均属“三无”产品,坚决不买。

2. 辨质量,观察食品外观、气味,拒绝变质、霉变、异味食品,警惕颜色异常(如发黑、发绿)、气味刺鼻、异常低价的肉制品。

三、慎购低价陷阱,远离“风险食品”

警惕“一元零食”“超低价保健品”及宣称“治病”“延寿”的普通食品,保健品需认准“蓝帽子”标志。尤其针对老人的“健康食品”“保健食品”推销,此类产品常夸大功效,避免因贪便宜误食劣质食品。

四、仔细留存凭证,学会维护权益

1. 保留购物证据,购买食品时索取并保存购物小票,注明购买时间、地点,以便维权追溯。

2. 及时投诉举报,若您遇到销售过期、“三无”食品,虚假宣传、以次充好、黑窝点加工劣质产品等,请立即拨打12315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主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投诉咨询电话:0566-2831288 紧急救援电话:0566-28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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