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游客服务中心、大愿文化园及周边公共场所秩序,给广大旅客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出行环境,提升九华山风景区旅游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即日起,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喊客拉客(乘车、就餐、住宿等)以及非法营运、出租车不规范经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游客服务中心、大愿文化园及周边等场所以任何形式喊客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以及从事非法营运、出租车不规范经营等行为。
二、在游客服务中心、大愿文化园及周边等场所从事以喊客拉客等方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三、在游客服务中心、大愿文化园及周边道路上,实施违法停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在游客服务中心、大愿文化园及周边等场所从事非法营运及出租车不规范经营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五、以任何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喊客拉客扰乱公共秩序、非法营运及出租车不规范经营等行为。举报(投诉)电话:110、12328。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九华山风景区交通运输局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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