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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0032836160/202505-0001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名称: 关于录用胡斌等7名同志为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29 09:22
废止日期:
关于录用胡斌等7名同志为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9 09:22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直各单位:

      根据《2025年池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第二批),池州市公安局实施了编外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技能(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递补等程序,胡斌、汪智强、余伟峰、周志鹏、杨森、杨帆、章何宁共7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录用胡斌等7名同志为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自报道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新录用辅助警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通知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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