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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003291640r/202504-00029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九华乡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致九华乡广大农民的一封信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28 15:22
废止日期:
致九华乡广大农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04-28 15:22 来源:九华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大农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助力农业机械化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已全面实施。现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要点告知如下:

一、政策核心内容

1、补贴范围

2024-2026年全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3大类49个小类133个品目,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如水稻插秧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绿色智能农机(如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机)及山区特色机械(如茶叶加工机具)。各县(市、区)将根据实际需求从省级目录中自主选取补贴品目。

2、补贴标准

定额补贴:同种类、同档次机具全省统一补贴标准,不实施累加补贴。

重点倾斜: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等实行“敞开补贴”;对农用北斗终端、植保无人机等智能农机提高补贴比例,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的,部分机型补贴额最高提升50%(如水稻抛秧机报废补贴达13095元)。

单机限额:一般机具不超过5万元,大型设备(如智能监测终端)最高1.5万元。

二、申请流程

1、自主购机

在补贴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具,与经销商协商价格并完成交易(建议通过非现金支付,便于资金留痕可追溯)。

2、提交申请

线上申请:通过“皖事通”APP或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远程提交申请,实现“一站式”办理。

带机申请:携带购机发票、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原件及机具,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农机部门办理;无法移动的机具可申请上门核验。

3、审核与兑付

县级农机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财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至购机户主“一卡通”账户。

4、公示制度:审核通过后公示30天,无异议方可兑付。

三、注意事项

1、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个人年度内最多申请5台机具,组织不超过12台(主机不超过5台)。

2、机具使用限制

补贴机具2年内不得转卖,特殊转让需经县级农机部门审批。

3、风险防控

严禁虚开发票、重复报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补贴并取消5年内申请资格。

4、购机者需主动配合核查,对提供虚假材料承担法律责任。

四、我们的承诺

1、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流程,杜绝“吃拿卡要”。

2、信息公开:公示资金使用进度和受益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高效服务:优化审核程序,加快资金兑付,确保政策直达农户。

农机购置补贴,助力乡村振兴!

 

 

九华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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