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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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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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象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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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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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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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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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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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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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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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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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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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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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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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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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污染源日常监管检查;登记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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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特殊污染源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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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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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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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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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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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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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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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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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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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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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及招工管理、工资支付及工资标准、规章制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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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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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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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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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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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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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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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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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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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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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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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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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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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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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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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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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安全检查(定期检测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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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四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44号令)第十三、第十七条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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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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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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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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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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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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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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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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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风景区供水企业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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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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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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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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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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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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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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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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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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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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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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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姓名)有无变更;取水量、取水用途及水源类型;取水、退水地点及退水方式、退水量;取水计划执行以及节水设施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水资源费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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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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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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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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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资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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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2、注册建造师监督检查。3、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4、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查(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和省大气办安排开展日常检查)。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6、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程建设领域四项保证金清理规范监督检查。7、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8、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检查。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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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资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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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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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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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2、注册建造师监督检查。3、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4、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查(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和省大气办安排开展日常检查)。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6、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程建设领域四项保证金清理规范监督检查。7、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8、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检查。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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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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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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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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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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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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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四至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至二十条,第二十一至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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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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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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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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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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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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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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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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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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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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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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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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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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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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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合同履约、装修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事项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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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五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版)第五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其他物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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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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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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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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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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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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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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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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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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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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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检查;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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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国务院令第585号)《安徽省价格条例》《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2007年政府令第199号)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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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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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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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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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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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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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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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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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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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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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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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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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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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部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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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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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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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四至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至二十条,第二十一至二十三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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