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学校2025年小学入学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14 15:11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处 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学校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落实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池州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池教体基〔2025〕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区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小学学区划分以适龄儿童现居住地就近入学为原则进行。
序号
|
学校
|
招生范围
|
1
|
九华镇中心小学
|
九华镇
|
2
|
九华乡中心小学
|
柯村、老田、二圣、桥庵、代村村及所在居民点
|
3
|
九华乡拥华小学
|
拥华村及所在居民点
|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材料
1.具有九华山风景区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父母及学生本人),到指定学校报名。
2.不具有九华山风景区户籍的足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法定监护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父母及学生本人)的同时,还需提供下列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经学校核实,报九华山风景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学。
⑴法定监护人在九华山风景区居住的,需提供本人在九华山风景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
⑵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到九华山风景区的,需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身份证;
⑶法定监护人属于来山务工人员,应提供本人与用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⑷法定监护人在九华山风景区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⑸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⑹对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综合消防救援人员、外来投资绿卡和徽商服务卡持有人、2020年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和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非医护人员子女、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江淮优才卡高层次人才和2021年以来由市委人才办公开引进的储备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未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将对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年满 6周岁的儿童进行预报名,并根据儿童户籍地,按照出生年月日从大到小的顺序安排入学。
三、报名时间:8月25日
四、报名地点:在各小学
五、特别提醒
1.九华乡中心小学将对招收的学生进行阳光均衡分班。
2.如果九华乡中心小学班额已满,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地学生将被安排到拥华小学或九华镇中心小学就读。
六、招生纪律
1.我校招生工作在九华山风景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
2.各校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确保“划片就近免试”入学。
3.各校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任何人不得违规接收学生,学校将对招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 各校必须对招收的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做到“人籍一致”,无正当理由不得在本风景区三所小学之间转学、借读、换班。
5. 接收非起始年级转入的学生,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6.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七、咨询电话:2821156 2820008
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学校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