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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0032836160/202507-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通知
名称: 关于录用魏萌等2名同志为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05 14:46
废止日期:
关于录用魏萌等2名同志为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5 14:46 来源: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直各单位:

      根据《2025年池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第二批),池州市公安局实施了编外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技能(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递补等程序,魏萌、胡孔池2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录用魏萌、胡孔池为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自报道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新录用辅助警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通知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202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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