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管秘〔2026〕1 号
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山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风景区传统建筑保护管理,传承传统文化,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传统建筑普查认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3〕64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确定吴承凯宅等建筑为风景区第二批传统建筑,现予以公布。
请相关乡镇和部门加大对传统建筑的保护力度,共同做好风景区传统建筑保护管理工作。
附件:九华山风景区第二批传统建筑保护名录
九华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九华山风景区第二批传统建筑保护名录
序号
乡镇名称
行政村(社区)名称
自然村(组)名称
传统建筑
名称
产权人
姓名
建筑类别
建筑年代
1
九华乡
老田村
月红组
吴承凯宅
吴承凯等
民居
清代
2
丰收组
龙岗桥
集体
其他建筑
1949-1979年
3
学习组
狮子门门楼
明代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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