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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0032836160/202602-00005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通告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九华山风景区部分区域设置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2-12 10:23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九华山风景区部分区域设置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10:23 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为维护春节期间重点景区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九华山风景区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时段及范围

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对以下区域垂直范围真高120米以内的适飞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一)游客服务中心区域。皖源客栈西侧15米、莲花大道与柯村北路交叉口东北侧、漫漫民宿(九华山游客服务中心店)东侧15米、中国工商银行(池州九华山支行)南侧20米四点范围内。坐标点(国家测量局02号标准,下同):

皖源客栈西侧15米

g117°47'05.1303",30°32'57.5262";

莲花大道与柯村北路交叉口东北侧

g117°47'13.6321",30°32'42.9098";

漫漫民宿(九华山游客服务中心店)东侧15米

g117°47'30.4836",30°33'03.0869";

中国工商银行(池州九华山支行)南侧20米

g117°47'25.0461",30°32'49.7843"。

(二)大愿文化园区域。莲花大道与柯村南路交叉口东南侧、莲花大道与龙溪桥交叉口东北侧、云水别院西侧100米、大愿禅寺西侧50米四点范围内。坐标点:

莲花大道与柯村南路交叉口东南侧

g117°47'23.3866",30°32'32.7163";

莲花大道与龙溪桥交叉口东北侧

g117°47'33.3318",30°32'09.3439";

云水别院西侧100米

g117°48'38.1616",30°32'08.4481";

大愿禅寺西侧50米

g117°48'41.0909",30°32'16.8289"。

(三)九华山风景区核心景区。九华山白云禅林西侧20米、祇园寺塔院北侧、百岁宫景区东侧、万佛塔南侧四点范围内。坐标点:

九华山白云禅林西侧20米

g117°47'30.4033",30°28'50.8633";

祇园寺塔院北侧

g117°47'50.6446",30°29'12.8267";

百岁宫景区东侧

g117°48'34.4256",30°28'52.8495";

万佛塔南侧

g117°48'24.6534",30°28'16.1901"。

二、管制航空器类型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单位、组织及个人确有飞行必要的,应提前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申请应符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内容规定,经平台审批同意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飞行(联系人:周警官,联系电话:13856604106)。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请广大市民、游客朋友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附件:1.九华山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区域临时管制空域示意图

         2.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区域临时管制空域示意图

         3.九华山风景区核心景区临时管制空域示意图


2026年2月11日     

附件1


九华山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区域临时管制空域示意图


附件2 

九华山风景区大愿文化园区域临时管制空域示意图

附件3 

九华山风景区核心景区临时管制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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