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年度续签工作相关规定,经审核,池州市九华山福缘药房主动申请不再续签,自2026年3月1日起,终止其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其发生的医药费用。
不在续签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
经营地址
不续签原因
1
池州市九华山福缘药房
P34172300335
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九华镇灯塔新村86号
主动申请不再续签
九华山风景区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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