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镇、九华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山单位: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要求,风景区管委会组织各单位对全山行政规范性文件(2004-2025年)开展了清理。经管委会审议,决定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目录
九管办〔2007〕74号
关于印发九华山风景区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九管办〔2009〕6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
九管办〔2011〕41号
关于印发九华山风景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九管〔2019〕6号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关于调整旅游高峰期客流控制和应急管理方案的通知
九管办〔2020〕11号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华山风景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管办〔2024〕5号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华山风景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四个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九华山风景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山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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