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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MB1G0055XY/202603-0000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文化旅游处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 公告、公示
名称: 关于公布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3-18 16:27
废止日期:
关于公布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8 16:27 来源:文物局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等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和《安徽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九华山风景区文化旅游处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工作标准和有关要求,在规范开展新发现文物实地调查核实、数据采集录入、专家论证评审及依法合规认定等程序的基础上,拟将“插霄峰”等5处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范围。现将具体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3月19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拟认定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处提交异议材料。异议材料需载明异议事由名称、事实理由、法律及相关依据,同时注明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必要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普查工作规定,对异议内容逐项核实、查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66-2821459

地址:九华山风景区文化旅游处

附件: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文化旅游处

2026年3月19日


附件:

九华山风景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序号

文物点名称

年代

类别

地址

保护级别

备注

1

石生根陆老四陆其山烈士墓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池州市青阳县九华乡二圣村狮形自然村,东距无相寺约51米

未认定

 

2

万佛塔

近现代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池州市青阳县九华镇芙蓉社区太白自然村,东北方向距回香阁144米

未认定

 

3

插霄峰

石窟寺及石刻

池州市青阳县九华镇芙蓉社区太白自然村,西北方向距芙蓉路与五九路交口约475米

未认定

 

4

禁革夫草碑记

石窟寺及石刻

池州市青阳县九华乡二圣村车站自然村,南距二圣殿约173米。

未认定

 

5

慧居寺菩萨罗汉塑像

石窟寺及石刻

池州市青阳县九华镇闵园社区中闵自然村,西距五九路约521米。

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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