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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4003283595F/202607-00002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标题: 池州市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7-03
池州市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26-07-03 10:32 来源:池州市民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我市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为: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857元/月。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开发区760元/月;九华山风景区775元/月。

以上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