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为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性投资行为,建立决策科学、程序公开、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项目管理机制,发挥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引领推动作用,进一步完善九华山风景区政府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全面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依据国家和市和风景相关规定,结合风景区开发建设实际情况,由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处牵头,组织编制了《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管理办法》主要依据本市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关于委托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行使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权力的函》;《池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在制订《管理办法》的过程中,我处多次征询财政局、建设环保处、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各部门均对制订《管理办法》表示支持。形成了《管理办法》草案,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形成《管理办法》(审议稿),并在管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一是结合政府行政审批改革最新要求,对审批环节及程序进行了简化和优化;二是针对前期实施项目存在着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管理、项目决算竣工移交管理、项目投资概算管理等问题较为突出,过程监督管理相对薄弱,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环节予以完善和加强。进一步严格管理并细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管理要求。
《管理办法》共七个章节,40条规定;具体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 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第三章 项目审批;第四章 项目建设管理;第五章 项目监督;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条款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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