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5.8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9.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8万元,上升3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2018年和2017年一样,没有安排外事活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8万元,增加226.67%,增加原因主要是用于上级
法院、兄弟法院以及外来学习考察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7万元,减少2.83%。其中:和2017年同样,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2.83%,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车辆运行和维护上做到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法院各庭室外出办案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联系方式: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固定电话:0566-282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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