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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HSFJQFY1/201809-00004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九华山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9-18 14:51
废止日期:
九华山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8 14:51 来源:九华山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九华山法院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6.00

5.53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0

2.3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3.1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3.15

       公务用车购置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6%。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38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2%,下降的原因是八项规定效果越来越明显,公务接待数量减少。2017年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40批次,580余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法院、兄弟法院以及外来学习考察单位。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5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92万元,下降48.11%。,下降的原因一是在车辆运行和维护上做到厉行节约;二是相关的维护保养费用在2018年度支出。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法院各庭室外出办案出差费用。     

联系方式: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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